和记AG

首页 > 政务公开 > 法定主动公开内容 > 食品药品 > 市场监管执法

关于给予湖南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公示

发布时间 : 2024-05-16 来源:和记AG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小:

当事人:  湖南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        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14301027607467023

法定代表人: 肖祥华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住所: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46号滨湖嘉园10栋二楼

当事人作为满庭芳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,未按规定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,违反了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依据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。

特此公示。


长沙市和记AG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4年5月16日
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
和记AG